附.补充说明2,居住用地分类标准2。1,居住地分类标准,2.1 1.居住用地分为R1、R2 R3三个中类 每个中类又分为4个小类 其中R1 R2的分类性质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基本一致,R3的分类性质有所不同,国标中R4类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在城市中已不多,故不再采用、由于重庆市目前的居住开发主要以居住组团和小区为主.国标的R3类用地,即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很少出现 而工业区.教育单位中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却较多,这类居住用地由于在文教卫生设施的配套上有别于R1。R2类用地,所以本次标准编制将.R3类用地更改定义为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2,2,居住用地标准、2 2,3 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居住用地与城市用地的现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密切的关系,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 32,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为18,28m2,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05年都市区现状和2020年重庆市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状况如下表,2005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现状及202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城镇建设总用地、km2.居住用地。km2 占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居住用地 m2、都市区2005465146,6840,3431,89都市区2020865261。231.329中部片区2020177 9358,2232,723、4南部片区2020101,7935,334、727。8北部片区2020277.1783,4630,133东部片区2020108。4233。2930.730。3西部片区2020169.6850。963031 7。根据居住用地建设现状,取国标规定的下限是合适的。将全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20.35,人均居住用地标准控制在18,30m2,上限略高于国标,以适应重庆幅员面积较大,城市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城市产业升级以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用于指导分区规划及区县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