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用地规划导则,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二,七年十二月前 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 的统一部署.居住用地规划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 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 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居住用地分类及用地标准,3.居住用地规模与布局.4.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5,居住区分级与规模,6、居住用地开发控制,7,居住区道路。8。居住区绿地、9,名词解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中另行规定.农村新型社区布局及居住标准在.村庄规划导则、中另行规定,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 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张强、易峥 王磊,何江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