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补充说明2。居住用地分类标准2,1 居住地分类标准,2,1、1,居住用地分为R1、R2,R3三个中类,每个中类又分为4个小类、其中R1 R2的分类性质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基本一致.R3的分类性质有所不同,国标中R4类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在城市中已不多,故不再采用,由于重庆市目前的居住开发主要以居住组团和小区为主 国标的R3类用地.即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很少出现,而工业区 教育单位中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却较多、这类居住用地由于在文教卫生设施的配套上有别于R1.R2类用地 所以本次标准编制将,R3类用地更改定义为直接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 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2。2、居住用地标准 2,2,3。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居住用地与城市用地的现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密切的关系。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32.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为18。28m2。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05年都市区现状和2020年重庆市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状况如下表 2005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现状及202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城镇建设总用地.km2,居住用地.km2。占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居住用地 m2,都市区2005465146 6840、3431.89都市区2020865261 231,329中部片区2020177。9358、2232.723。4南部片区2020101,7935、334,727。8北部片区2020277。1783,4630,133东部片区2020108,4233.2930,730、3西部片区2020169,6850、963031,7,根据居住用地建设现状、取国标规定的下限是合适的,将全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20。35,人均居住用地标准控制在18,30m2、上限略高于国标 以适应重庆幅员面积较大.城市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城市产业升级以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用于指导分区规划及区县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