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补充说明2。居住用地分类标准2。1.居住地分类标准,2.1 1,居住用地分为R1 R2、R3三个中类.每个中类又分为4个小类、其中R1,R2的分类性质与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基本一致 R3的分类性质有所不同 国标中R4类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在城市中已不多。故不再采用,由于重庆市目前的居住开发主要以居住组团和小区为主,国标的R3类用地,即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很少出现。而工业区。教育单位中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却较多、这类居住用地由于在文教卫生设施的配套上有别于R1 R2类用地。所以本次标准编制将,R3类用地更改定义为直接为工业区 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设 有一定配套设施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 2。2 居住用地标准、2、2,3 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居住用地与城市用地的现状,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密切的关系 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32,人均居住用地标准为18。28m2,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 2020年.2005年都市区现状和2020年重庆市各片区规划居住用地状况如下表 2005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现状及202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城镇建设总用地、km2 居住用地,km2、占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居住用地.m2,都市区2005465146,6840 3431.89都市区2020865261、231,329中部片区2020177。9358 2232。723 4南部片区2020101 7935 334。727.8北部片区2020277。1783、4630。133东部片区2020108,4233,2930、730、3西部片区2020169.6850,963031,7,根据居住用地建设现状。取国标规定的下限是合适的,将全市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20、35,人均居住用地标准控制在18、30m2、上限略高于国标。以适应重庆幅员面积较大,城市差异较大的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城市产业升级以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用于指导分区规划及区县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