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 1,上,下 人员的轨道上.下。山 当垂深超过50m时。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 0,2,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 下.山内.2。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 3,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6。0,3、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2。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6,0 5,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5倍、6,0、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 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 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0 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6.0,8。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0,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2、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5,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3 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 宜为.0、8、1,0.m 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 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 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