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 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1,上.下 人员的轨道上,下,山、当垂深超过50m时、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 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0.2、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 下、山内,2、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 3、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 山内,6,0。3、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 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2。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6、0。5 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 5倍,6。0.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 下,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0,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 6 0。8.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轨道上.下 山倾角在10.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 宜只设台阶 不设扶手,2.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5、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3。扶手安设高度 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0。8、1,0、m,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