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 下 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1。上.下。人员的轨道上。下.山,当垂深超过50m时。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0.2,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2 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3 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6。0 3。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 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2。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6 0 5.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5倍,6,0,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0.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6。0、8,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0.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2、当轨道上 下.山倾角在15 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3 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0.8。1。0、m 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