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1 上 下.人员的轨道上 下.山,当垂深超过50m时、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 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 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0.2、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2,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3,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 6、0,3 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2 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6 0,5 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 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5倍.6 0.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 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0,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6,0,8 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轨道上.下 山倾角在10。15,时 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2。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5 30 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 3 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 0。8。1 0、m,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