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1。上,下,人员的轨道上 下、山,当垂深超过50m时 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 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0,2 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2 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3.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6、0,3,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2。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 6 0.5,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5倍、6。0、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0、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 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6 0.8,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轨道上.下 山倾角在10.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 2 当轨道上,下、山倾角在15,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3,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0 8,1,0.m.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 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