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规定宜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下列结构或构件,1,超静定梁。2、由实腹式构件组成的单层框架结构、3,2层。6层框架结构其层侧移不大于容许侧移的50、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框架,支撑。剪力墙.核心筒等、结构中的框架部分、1 结构下部1,3楼层的框架部分承担的水平力不大于该层总水平力的20,2,支撑,剪力墙、系统能够承担所有水平力、10。1,2 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时,容许形成塑性铰的构件应为单向弯曲的构件,10 1 3.结构或构件采用塑性或弯矩调幅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并应按弹性理论进行计算。2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设计值 用简单塑性理论进行内力分析 3。柱端弯矩及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不得进行调幅.10、1。4.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及进行弯矩调幅的构件,钢材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6条的规定,10 1,5.采用塑性及弯矩调幅设计的结构构件 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形成塑性铰并发生塑性转动的截面 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应采用S1级。2,最后形成塑性铰的截面,其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不应低于S2级截面要求。3。其他截面板件宽厚比等级不应低于S3级截面要求.10。1,6。构成抗侧力支撑系统的梁,柱构件 不得进行弯矩调幅设计.10、1,7、采用塑性设计。或采用弯矩调幅设计且结构为有侧移失稳时。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应乘以1,1的放大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