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组合建筑中轻型木结构9 5。1 组合建筑的抗震设计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当底部结构平均抗侧刚度与上部相邻木结构的平均抗侧刚度之比大于10、且整体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不大于上部木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的1,1倍时、上部木结构与下部结构可分别采用底部剪力法单独进行抗震计算、并且验算下部结构时应考虑来自上部木结构底部剪力的作用.9 5.2.采用轻型木屋盖的多层民用建筑,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木屋盖可作为顶层质点作用在屋架支座处、顶层质点的等效重力荷载可取木屋盖重力荷载代表值与1,2墙体重力荷载代表值之和,其余质点可取重力荷载代表值的85。作用在轻型木屋盖的水平荷载应按下式确定。式中、FE一一轻型木屋盖的水平荷载、Gr,木屋盖重力荷载代表值 Geq,顶层质点的等效重力荷载.FEK 顶层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9.5 3,当木屋盖和木楼盖作为混凝土或砌体墙体的侧向支承时,图9 5、3,应采用锚固连接件直接将墙体与木屋盖.楼盖连接、锚固连接件的承载力应根据墙体传递的水平荷载计算,且锚固连接沿墙体方向的承载力不应小于3.0kN.m、9 5 4 轻型木结构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下部结构的连接应采用锚栓连接,锚栓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2.0m。锚栓埋入深度不应小于300mm,地梁板两端各应设置1根锚栓、端距应为100mm。300mm、9.5.5,当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采用轻型木屋盖系统时、宜在其结构的顶部设置木梁板,木屋盖应与木梁板连接。木梁板与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连接应符合本标准第9,5。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