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防。腐11、4.1。木结构建筑采用的防腐 防虫构造措施应在设计图纸中作出规定 11,4。2,所有在室外使用.或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木构件 应采用防腐木材。在不直接接触土壤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11.4.3.当木构件与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直接接触时、木构件应采用防腐木材.11、4、4。当承重结构使用马尾松 云南松。湿地松。桦木。并位于易腐朽或易遭虫害的地方时.应采用防腐木材,11 4,5,在白蚁危害区域等级为Z4的地区。木结构建筑宜采用具有防白蚁功能的防腐处理木材 11.4.6。木构件的机械加工应在防腐防虫药剂处理前进行.木构件经防腐防虫处理后。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由于技术上的原因 确有必要作局部修整时。应对木材暴露的表面,涂刷足够的同品牌或同品种药剂.11.4。7,当金属连接件,齿板及螺钉与含铜防腐剂处理的木材接触时,金属连接件、齿板及螺钉应避免防腐剂引起的腐蚀,并应采用热浸镀锌或不锈钢产品 11 4、8。防腐防虫药剂配方及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材防腐剂,GB、T,27654的相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药剂,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GB.T,27651的相关规定.11。4。9,木结构的防腐,防虫采用药剂加压处理时,该药剂在木材中的保持量和透入度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设计未作规定时 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