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防,腐11,4,1 木结构建筑采用的防腐,防虫构造措施应在设计图纸中作出规定、11,4,2、所有在室外使用,或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木构件 应采用防腐木材,在不直接接触土壤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11。4,3、当木构件与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直接接触时,木构件应采用防腐木材,11、4.4、当承重结构使用马尾松.云南松,湿地松.桦木.并位于易腐朽或易遭虫害的地方时、应采用防腐木材 11 4、5.在白蚁危害区域等级为Z4的地区、木结构建筑宜采用具有防白蚁功能的防腐处理木材 11 4,6.木构件的机械加工应在防腐防虫药剂处理前进行,木构件经防腐防虫处理后、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确有必要作局部修整时。应对木材暴露的表面,涂刷足够的同品牌或同品种药剂.11、4.7 当金属连接件,齿板及螺钉与含铜防腐剂处理的木材接触时、金属连接件 齿板及螺钉应避免防腐剂引起的腐蚀。并应采用热浸镀锌或不锈钢产品 11,4,8 防腐防虫药剂配方及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防腐剂、GB、T,27654的相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药剂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GB T 27651的相关规定,11,4,9。木结构的防腐.防虫采用药剂加压处理时,该药剂在木材中的保持量和透入度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设计未作规定时.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