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防。腐11.4 1.木结构建筑采用的防腐。防虫构造措施应在设计图纸中作出规定 11 4.2、所有在室外使用.或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木构件.应采用防腐木材.在不直接接触土壤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11、4。3。当木构件与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直接接触时.木构件应采用防腐木材 11、4、4 当承重结构使用马尾松,云南松.湿地松,桦木,并位于易腐朽或易遭虫害的地方时。应采用防腐木材.11、4,5。在白蚁危害区域等级为Z4的地区 木结构建筑宜采用具有防白蚁功能的防腐处理木材 11、4,6,木构件的机械加工应在防腐防虫药剂处理前进行、木构件经防腐防虫处理后,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确有必要作局部修整时,应对木材暴露的表面,涂刷足够的同品牌或同品种药剂、11、4、7,当金属连接件,齿板及螺钉与含铜防腐剂处理的木材接触时,金属连接件,齿板及螺钉应避免防腐剂引起的腐蚀。并应采用热浸镀锌或不锈钢产品.11。4.8、防腐防虫药剂配方及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防腐剂。GB。T。27654的相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药剂、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T,27651的相关规定.11.4,9,木结构的防腐.防虫采用药剂加压处理时,该药剂在木材中的保持量和透入度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 设计未作规定时。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