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胶合木结构8.0 1,本标准关于胶合木结构的条文 适用于由木板胶合而成的承重构件以及由木板胶合构件组成的承重结构.包括层板胶合木结构和正交胶合木、CLT,结构,考虑到正交胶合木结构在国际上已有一定使用经验。而且可以建造多层的木结构建筑,是目前国际上木结构建筑技术先进国家广泛采用的建筑结构形式之一,因此 本次修订参照欧洲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增加了正交胶合木结构相关条文。8,0,2.本条对胶合木构件制作要求作出规定、制作胶合木构件所用的木板应有材质等级的正规标注。并应按本标准相关规定.根据构件不同受力要求和用途选材.为了使各层木板在整体工作时协调、要求各层木板的木纹与构件长度方向一致 8 0,3,正交胶合木构件主要为板式构件 各层木板的纤维方向应相互叠层正交,即上下层层板的木纤维方向应纵横相交 由于外侧层板和横纹层板可采用两层木板组成一层,因此.本条规定正交胶合木构件的总厚度不应大于500mm 8。0,4、这是为了保证制作胶合木构件按照设计要求生产合格产品、8,0。5、本标准没有对剪板连接作出相应规定,当采用剪板进行连接的胶合木构件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 T、50708的相关规定进行构件节点的连接设计,8,0。6。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已对层板胶合木结构作出了具体的规定、8 0.8 8,0,9 正交胶合木所用木层板的厚度根据材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同一层层板采用相同厚度是为了确保加压时各层木层板压平 胶缝密合 从而保证胶合质量,当层板采用指接节点进行接长时、应对指接节点进行足尺构件的抗弯或抗拉试验、以保证指接节点的强度符合本条要求.8.0。10,正交胶合木构件主要是板式承重构件、最适合直接用作楼面板,屋面板。也可用作墙板构件 目前、在欧洲地区部分国家。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核心筒的结构形式后.正交胶合木结构已建成8层、9层高的居住建筑。8 0,11,对正交胶合木构件的翘曲和裂纹有较高要求时、可在每层层板上按顺纹方向开槽,开槽的深度应不大于层板厚度的80,开槽的宽度应不大于4mm。正交胶合木的层数一般采用奇数层,但是,应注意区分木层板的层数与构件计算层数的区别,图18所示为部分木层板层数与计算层数不同的正交胶合木构件,8 0.12、8,0.13.正交胶合木构件一般采用全跨整体制作,当需要采用指接接长构件.也称大指接连接,的方式时 应满足本条的规定,大指接节点是贯穿于正交胶合木构件端部整个横截面的指接.一般有两种连接形式,如图19所示、8。0、14 正交胶合木构件外侧层板的性能和强度指标直接影响整个构件的强度设计值.外侧同层木板之间采用结构胶粘接 可提高外侧层板的整体性、能够进一步保证构件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