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种气体站房3 1、一般规定3、1。1、特种气体站房应布置在独立的建。构。筑物或生产厂房的特种气体间内 3,1,2,布置在生产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可采用气瓶柜。气瓶架。卧式气瓶 气瓶集装格等向生产设备供应特种气体 3。1 3。布置在单独建,构。筑物的特种气体站 可采用气瓶集装格 卧式气瓶.ISO标准集装瓶组,长管拖车等向生产设备供应特种气体.3.1。4,布置在生产区的特种气体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种气体的最大允许使用储存量应符合表3 1 4的规定 2,特种气体应设置气瓶柜、排风装置 3、生产区应设置自动消防喷淋系统,并应用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相互隔离.4,当特种气体的使用储存量超过表3 1,4规定的数量时.应设置特种气体间,表3。1,4.生产厂房生产区最大允许使用储存量.注。气体总量为标准状态下的气体体积量 3.1。5,特种气体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种气体间应设置排风系统、并应按负压设计。2 特种气体间应采用防火隔墙相互隔离。3、特种气体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1、6,当生产厂房内的自燃性特种气体的储存量超过57m3时。应设置独立的特种气体站。3 1,7 生产厂房内生产区的低蒸汽压力特种气体设备宜靠近生产设备布置、3。1。8.特种气体间应集中布置在生产厂房一楼或其他辅助楼层,位置宜靠外墙,3,1,9 特种气体间的附近区域宜布置货运通道.货运电梯等运输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