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定向钻及夯管6.6、1、本规范的定向钻系指地表式定向钻,给排水管道工程应用定向钻机铺设小、中口径管道,长度可达数百米。通常用于均质黏性土地层,不适用于杂填土。自稳能力差的砂性土层 砾石层,岩石或坚硬夹层中钻进。夯管法指在不开挖沟槽的条件下,在工作井中利用夯管锤、气动夯锤 将钢管按管道设计轴线直接夯入地层中.通过撞击管道传力托架直接把管道顶进地下、不需要设置反作用力墙,实现不开挖铺管,夯进过程中 土体进入管内 待管道贯通后将管内土体清出.夯管法施工一般采用钢管 接口为焊接连接方式 通常用于短距离,小于70m 的中,小口径管道的铺设。该方法对土层的适应性较强.当周围施工环境许可时也用于大口径管道铺设,6,6。2.本条具体规定了定向钻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备。人员,施工技术参数.管道的地面布置、确认条件具备时方可开始钻进 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导向探测系统。包括无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或有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 在计算机辅助下随钻随测。以指导施工、6,6 5。本条第4款关于夯管排土的具体要求如下、1、排土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在工作井附近逗留,2 采用人工排土时应保证管内通风有效,3.采用气压 水压排土时,在安全影响区范围内应进行全封闭作业 作业中无漏气 漏水现象 严禁管内土喷溅排出,4 采用气压,水压排土时,加压处的管口必须加固和密闭 严禁采用加压排出剩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