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定向钻及夯管6 6,1、本规范的定向钻系指地表式定向钻.给排水管道工程应用定向钻机铺设小、中口径管道.长度可达数百米 通常用于均质黏性土地层 不适用于杂填土,自稳能力差的砂性土层 砾石层、岩石或坚硬夹层中钻进、夯管法指在不开挖沟槽的条件下,在工作井中利用夯管锤,气动夯锤。将钢管按管道设计轴线直接夯入地层中、通过撞击管道传力托架直接把管道顶进地下.不需要设置反作用力墙,实现不开挖铺管,夯进过程中 土体进入管内 待管道贯通后将管内土体清出 夯管法施工一般采用钢管,接口为焊接连接方式,通常用于短距离,小于70m,的中、小口径管道的铺设,该方法对土层的适应性较强。当周围施工环境许可时也用于大口径管道铺设,6,6,2 本条具体规定了定向钻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备 人员。施工技术参数,管道的地面布置 确认条件具备时方可开始钻进.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导向探测系统 包括无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或有缆式地表定位导向系统。在计算机辅助下随钻随测 以指导施工 6,6,5.本条第4款关于夯管排土的具体要求如下 1。排土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在工作井附近逗留 2。采用人工排土时应保证管内通风有效 3,采用气压。水压排土时 在安全影响区范围内应进行全封闭作业,作业中无漏气 漏水现象、严禁管内土喷溅排出.4,采用气压 水压排土时.加压处的管口必须加固和密闭.严禁采用加压排出剩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