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 1 1 本条规定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3,1 3 本条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 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作出的规定 3,1,4,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3、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做出具体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问的规定.本规范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3,1,7。3 1,8 为施工测量条文 原 规范.列为施工准备内容。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 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3、1。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3。1。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 自检.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 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