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1。1.本条规定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3 1 3.本条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 构。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作出的规定、3 1。4、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 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 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3、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做出具体规定,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问的规定,本规范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 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3.1.7,3.1 8、为施工测量条文、原,规范、列为施工准备内容,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 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3 1 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 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3,1,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自检.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 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