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1、1、本条规定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这些都是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规定.3。1。3 本条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施工准备中对现场沿线及周围环境进行调查 以便了解并掌握地下管线等建,构 筑物真实资料,是基于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与教训而作出的规定、3,1 4 工程施工项目应实行自审 会审 交底,和签证制度、这是工程施工准备中重要环节 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需变更设计 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3。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方案,本规范重点对施工方案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各地,各行业均有不问的规定。本规范不宜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而强调其内容要求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3.1、7.3,1。8、为施工测量条文。原。规范.列为施工准备内容,本次修订没有增加更多内容.主要考虑施工测量已有.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具体规定、本规范仅列出专业的基本规定、3,1、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 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应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分项工程和特种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3,1,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给出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第1款强调工程施工中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且在完成后进行检验 自检.第2款强调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互检 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规定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其后分项工程或下道工序 分项工程和工序在概念上应有所不同的,一项分项工程由一道或若干工序组成。不应视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