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道路石油沥青4,2.1。道路石油沥青适用于各类沥青路面的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 1。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铺筑沥青路面时、石油沥青材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 1的规定、当沥青材料来源确有困难时.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主干路的下面层,联接层.可将技术要求中的含蜡量指标放宽至5,15 延度放宽至60cm、AH,50 及80cm,除AH.50外的其他标号.其他指标应符合要求,4。2.1,2、除4.2、1。1规定以外的其他等级的公路与城市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质量要求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4.2.2、沥青面层所采用的沥青标号、宜根据气候分区、沥青路面类型和沥青种类等按表4 2,2选用,沥青路面施工气候分区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2,3 当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几种不同标号掺配的混合沥青 其掺配比例应由试验决定.掺配时应混合均匀,掺配后的混合沥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 0 1或表C,0。2的要求.4。2、4.面层的上层宜采用较稠的沥青 下层或联接层宜采用较稀的沥青,对渠化交通的道路 宜采用较稠的沥青 4,2.5 沥青贮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应将不同来源 不同标号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在使用期间 贮存沥青的沥青罐或贮油池中的温度不宜低于130.并不得高于180,在冬季停止施工期间 沥青可在低温状态下存放.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同一工程使用不同沥青时,应明确记录各种沥青所使用的路段及部位 4,2、6、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罐或贮油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