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卫生间5 5。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本次修编不再按套型分类规定设置卫生间的个数。规定了每套住宅应配置的卫生设备的种类和件数 强调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预留位置.以保证基本生活需求,5,5、2,根据其功能及设备规定了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其最小使用面积的规定依据是,以卫生设备低限尺度以及卫生活动空间计算最低面积.保证基本生活的需求。5 5 3,无前室的卫生间 其门直接开向起居厅或厨房,其突出的问题是、交通干扰,视线干扰。不卫生。不符合。洁 污,分离的设计原则,5,5、4.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使用时间过长老化而发生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等问题也很严重、为保证下层住户的生活不受干扰 避免造成上下层住户之间的矛盾.本条规定不应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和餐厅的上层.5 5.5.在跃层住宅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上层.尽管在使用上无可非议 对其他套型也毫无影响 但因布置了多种设备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水 所以本条要求采取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以减少或消除对下层功能空间的不良影响、5、5,6、洗衣为基本生活需求,洗衣机是普遍使用的家用设备,属于卫生设备.通常设置在卫生间内。但是在实际使用中有时设置在阳台 厨房和过道等位置、本条文强调,在住宅设计时。应明确设计出洗衣机的位置 同时设置专用给。排水接口和电源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