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3,1,卧室 起居室,厅 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3,2,除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以外的其他功能房间可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地下室时 应对采光、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6。3 3。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0m。6 3。4、地上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宜与地下车库连通、并宜采取安全防盗措施,6、3、5,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机动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2、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置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房间 3.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4。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20m,6,3,6,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 6、3.7 地下室 半地下室应采取防水。防潮及通风措施 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