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城镇住宅建设量大面广 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 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增强建筑绿色设计理念.是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7实施至今已超过5年,在我市住房商品化的全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我市住房市场快速发展。住宅品质有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需要修改并补充新的内容、近年来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规.在表述和指标方面也有所发展变化.需要对本标准的相应条文进行调整,避免执行中的矛盾,为落实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本标准也应进行修订.正确引导中小套型住宅设计与开发建设。本次修订扩充了原标准各章节的内容。修改了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低限要求和计算方法、以便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1.0.2,本标准考虑了住宅的安全.卫生.适用 经济以及绿色等诸多因素,规定了高度限值。对100m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的建筑设计应经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对于既有风貌建筑。文化保护单位住宅建筑和危险房屋落地重建的住宅建筑、不执行本标准 1。0,3.住宅建设关系到民生以及社会和谐。天津市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条阐述了住宅设计的基本原则。重点突出了保证安全卫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住宅设计时必须统筹考虑 全面协调、在天津市城镇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0.4。鉴于各专业均制定有相应规范标准.除必要的重申外,本标准不再重复 在住宅的设计过程中 某些单项指标涉及不同规范 标准时。要正确理解本标准条文编制意图、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权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的现行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