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 1,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和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是通过实测 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 结构经局部加固后.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之间的连接.拉结是否系统而可靠 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牢固性,robust,ness、的内涵.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因此、本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3。1 2 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 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3,1,3 本条为保留条文.此次修订增加了。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 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 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3.1、4.由高温,高湿、冻融,冷脆,腐蚀、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 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与此同时,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至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因此 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1。7.本条是在原规范GB。50367,2006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根据实施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要点如下。1。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 否则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本规范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 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2,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混凝土 钢和普通砌体。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50年确定、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执行、3.当为局部加固时,尚应考虑原建筑物,或原结构.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4.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 由物管单位执行,此外、应指出的是,对房屋建筑的修复.还应听取业主的意见.若业主认为其房屋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较长的设计使用年限、譬如,可参照历史建筑的修复.定一个较长的使用年限.这在技术上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毕竟很费财力。不应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误导他们这么做,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3 1.8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 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部分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