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 1,1。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是通过实测 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 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 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结构经局部加固后,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之间的连接、拉结是否系统而可靠、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牢固性。robust、ness,的内涵.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因此。本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 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3.1、2。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 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3.1。3,本条为保留条文.此次修订增加了,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 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 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3,1,4 由高温,高湿。冻融,冷脆。腐蚀。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 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与此同时、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至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 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 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因此 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 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1。7,本条是在原规范GB、50367,2006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根据实施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要点如下,1.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否则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本规范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2.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混凝土、钢和普通砌体,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 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50年确定 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 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执行.3.当为局部加固时 尚应考虑原建筑物、或原结构 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4.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由物管单位执行.此外、应指出的是.对房屋建筑的修复、还应听取业主的意见.若业主认为其房屋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较长的设计使用年限,譬如.可参照历史建筑的修复,定一个较长的使用年限,这在技术上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毕竟很费财力,不应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误导他们这么做,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3、1,8、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 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 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部分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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