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是通过实测.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结构经局部加固后。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之间的连接。拉结是否系统而可靠 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牢固性,robust,ness,的内涵、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因此。本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 3。1。2.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 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3 1、3。本条为保留条文,此次修订增加了.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3 1、4。由高温 高湿,冻融,冷脆.腐蚀.振动,温度应力 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 与此同时,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至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因此,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1,7、本条是在原规范GB。50367 2006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根据实施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要点如下。1,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否则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本规范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2,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混凝土。钢和普通砌体,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50年确定.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 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 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的规定执行 3,当为局部加固时,尚应考虑原建筑物、或原结构,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4、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由物管单位执行,此外,应指出的是。对房屋建筑的修复、还应听取业主的意见,若业主认为其房屋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较长的设计使用年限,譬如,可参照历史建筑的修复,定一个较长的使用年限。这在技术上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毕竟很费财力。不应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误导他们这么做 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3,1,8,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部分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