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是通过实测、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 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 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结构经局部加固后、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之间的连接。拉结是否系统而可靠。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牢固性,robust ness,的内涵 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因此、本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牢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3、1,2,被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3、1 3,本条为保留条文 此次修订增加了、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3。1.4,由高温、高湿,冻融,冷脆、腐蚀 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 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与此同时 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至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因此.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 1 7 本条是在原规范GB、50367、2006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 根据实施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要点如下、1,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否则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本规范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 2。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混凝土.钢和普通砌体,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50年确定、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50728的规定执行 3.当为局部加固时、尚应考虑原建筑物 或原结构、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4.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由物管单位执行。此外。应指出的是,对房屋建筑的修复、还应听取业主的意见 若业主认为其房屋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较长的设计使用年限.譬如 可参照历史建筑的修复。定一个较长的使用年限。这在技术上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毕竟很费财力,不应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误导他们这么做,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3,1、8,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部分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