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植筋技术15,1。设计规定15,1、1,本章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以结构胶种植带肋钢筋和全螺纹螺杆的后锚固设计,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包括纵向受力钢筋一侧配筋率小于0、2 的构件的后锚固设计,素混凝土构件及低配筋率构件的植筋应按锚栓进行设计.15.1,2。采用植筋技术,包括种植全螺纹螺杆技术时、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新增构件为悬挑结构构件时,其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2,当新增构件为其他结构构件时。其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15.1,3 采用植筋和种植全螺纹螺杆锚固时.其锚固部位的原构件混凝土不得有局部缺陷。若有局部缺陷 应先进行补强或加固处理后再植筋 15。1.4.种植用的钢筋或螺杆。应采用质量和规格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钢材制作 当采用进口带肋钢筋时。除应按现行专门标准检验其性能外 尚应要求其相对肋面积Ar符合大于等于0,055且小于等于0,08的规定,15、1,5,植筋用的胶粘剂应采用改性环氧类结构胶粘剂或改性乙烯基酯类结构胶粘剂 当植筋的直径大于22mm时.应采用A级胶.锚固用胶粘剂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15、1、6 采用植筋锚固的混凝土结构,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处于特殊环境.如高温、高湿。介质腐蚀等 的混凝土结构采用植筋技术时、除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尚应采用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