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艺管道6。1,一般规定6,1。1,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50316、2000第8.1。23条的要求、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 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丙酮等,且工艺设备 如结晶罐 离心机等.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 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本条提出了.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求 安全措施应包括.1,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无焊缝,螺纹,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不设置任何仪表、阀门和管件,2、管道外增加套管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1。4。为方便各种物料.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清洗,消毒.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6、1.8 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 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