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艺管道6。1。一般规定6.1,1、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 GB.50316。2000第8,1,23条的要求.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 丙酮等。且工艺设备。如结晶罐,离心机等 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 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本条提出了 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求 安全措施应包括,1。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 无焊缝,螺纹,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 不设置任何仪表、阀门和管件。2,管道外增加套管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 1。4,为方便各种物料 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清洗,消毒,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6 1 8。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