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艺管道6,1,一般规定6、1 1、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 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 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 50316.2000第8.1、23条的要求,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 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 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丙酮等,且工艺设备,如结晶罐。离心机等、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 本条提出了.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求 安全措施应包括,1.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无焊缝,螺纹。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不设置任何仪表.阀门和管件 2 管道外增加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1,4.为方便各种物料,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 清洗,消毒.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 放净口和取样口,6,1 8,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 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