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艺管道6,1.一般规定6。1、1。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 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纯化水 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50316.2000第8、1。23条的要求 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 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 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丙酮等,且工艺设备。如结晶罐,离心机等 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 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 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 本条提出了、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求。安全措施应包括 1 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无焊缝 螺纹 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 不设置任何仪表.阀门和管件,2 管道外增加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1,4.为方便各种物料,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清洗 消毒,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6.1。8 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 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