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艺管道6.1、一般规定6 1,1,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2008版。GB.50316、2000第8.1,23条的要求 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构 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 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丙酮等 且工艺设备 如结晶罐。离心机等,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本条提出了,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的要求、安全措施应包括、1。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无焊缝、螺纹 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不设置任何仪表 阀门和管件、2。管道外增加套管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 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1。4,为方便各种物料 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清洗。消毒 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6、1,8 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 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