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电梯5、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电梯是多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多少层开始设置电梯是个居住标准的问题、各国标准不同,在欧美一些国家 一般规定四层起应设电梯。前苏联、日本及我国台湾省相关规范规定六层起应设电梯,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1条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随着人口老龄化增速加快.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浙江省是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 目前的住宅电梯配置标准已无法满足适老性和舒适性的需求 许多未设置电梯的老旧小区多层住宅、陆续开始加装电梯,以适应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住户的舒适性要求,近年来,住宅整体设备配套水平有较大提升、住宅性能和质量全面提高,房屋售价的提高幅度较大、电梯造价占住宅售价的比例相对减少 适当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合理定位、能够提高建筑的使用寿命,提升居住品质,本条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同时考虑住宅层高的不同。规定当住户入口层楼面距住宅主要入口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顶层为跃层式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 从住宅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应选择节能环保电梯或高效能电梯 电梯的设置应满足本标准无障碍设计的规定.使用人数较少的新建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或改造住宅 可配置无机房电梯或小机房电梯 采用无机房电梯或小机房电梯对原有建筑的影响较小 且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5。3.2,本条规定每个单元的电梯设置不应少于两台,高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第6、4,2条对每栋楼设置的要求。也是基于对经济状况 住房安全性和人体舒适性的考虑,由于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高层住宅的居住人数较多,其电梯数量应经过计算确定。本条规定建筑高度100m以上高层住宅的电梯设置每个单元不宜少于3台.以提高居住者的舒适度,住宅电梯数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类型、层数。服务户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者的舒适度等因素.每台电梯服务户数宜为60户、90户、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电梯数量 吨位。速度应满足居住人流量要求 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s。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s,计算方式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符合下列建筑设计参数,1 井道净尺寸.2 20m。2。20m、2、轿厢短边净尺寸 1.50m,长边净尺寸。1。60m,3.电梯门净宽,0,90m.4 削角担架最小尺寸。1,80m 0,45m.5。候梯厅深度,1。80m 5、3,3、电梯应便于住户快速到达家门,因此要求电梯在设有户门或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隔一层或更多层设站的方式.既不合理,对居民也不公平,5。3.4.为了便于住户停车后及时到家,规定至少应有一台电梯通向地下车库。为方便居民使用。电梯宜停靠地下自行车停车库和机电设备用房所在楼层,5。3,5、电梯是人们使用频繁和理想的垂直通行设施。根据、电梯主参数及轿厢 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 7025的规定,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布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的轿箱深度,近年来、部分六层及以下住宅设置了电梯 电梯厅的深度不小于1、50m、即可满足载重量为630kg的电梯对候梯厅深度的要求,5 3,6、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7条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本条对电梯在单元平面布局的位置 提出了相关限定条件,电梯机房设备产生的噪声 电梯井道内产生的振动 共振和撞击声对住户干扰很大.尤其对需要安静的卧室干扰更大、考虑到中小套型住宅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小套型住宅单元平面设计时,满足这一要求确有一定困难。特别是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问等组成的最小套型组合 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的情况很多,考虑到、兼起居的卧室,实际上有部分起居空间,可以尽量在起居空间部分相邻电梯、并采取双层分户墙或同等隔声效果的构造措施 5.3。7 由于电梯机房环境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预留设置空调的条件,以便在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对机械设备进行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