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电梯5 3 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电梯是多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 多少层开始设置电梯是个居住标准的问题.各国标准不同.在欧美一些国家.一般规定四层起应设电梯。前苏联.日本及我国台湾省相关规范规定六层起应设电梯,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第6。4 1条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随着人口老龄化增速加快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浙江省是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目前的住宅电梯配置标准已无法满足适老性和舒适性的需求,许多未设置电梯的老旧小区多层住宅.陆续开始加装电梯.以适应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住户的舒适性要求,近年来.住宅整体设备配套水平有较大提升、住宅性能和质量全面提高、房屋售价的提高幅度较大,电梯造价占住宅售价的比例相对减少。适当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合理定位.能够提高建筑的使用寿命。提升居住品质 本条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同时考虑住宅层高的不同,规定当住户入口层楼面距住宅主要入口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 必须设置电梯 顶层为跃层式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从住宅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应选择节能环保电梯或高效能电梯,电梯的设置应满足本标准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使用人数较少的新建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或改造住宅。可配置无机房电梯或小机房电梯.采用无机房电梯或小机房电梯对原有建筑的影响较小.且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5,3 2,本条规定每个单元的电梯设置不应少于两台.高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第6,4,2条对每栋楼设置的要求,也是基于对经济状况,住房安全性和人体舒适性的考虑,由于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高层住宅的居住人数较多,其电梯数量应经过计算确定、本条规定建筑高度100m以上高层住宅的电梯设置每个单元不宜少于3台,以提高居住者的舒适度.住宅电梯数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类型,层数。服务户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者的舒适度等因素,每台电梯服务户数宜为60户.90户.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电梯数量,吨位、速度应满足居住人流量要求 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s,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s 计算方式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符合下列建筑设计参数.1、井道净尺寸.2。20m。2,20m 2、轿厢短边净尺寸,1、50m 长边净尺寸。1。60m。3。电梯门净宽,0,90m.4,削角担架最小尺寸.1,80m,0 45m。5、候梯厅深度 1。80m 5。3 3、电梯应便于住户快速到达家门 因此要求电梯在设有户门或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 隔一层或更多层设站的方式 既不合理,对居民也不公平,5.3,4。为了便于住户停车后及时到家,规定至少应有一台电梯通向地下车库、为方便居民使用。电梯宜停靠地下自行车停车库和机电设备用房所在楼层.5,3,5.电梯是人们使用频繁和理想的垂直通行设施 根据,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的规定.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布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的轿箱深度。近年来、部分六层及以下住宅设置了电梯,电梯厅的深度不小于1.50m,即可满足载重量为630kg的电梯对候梯厅深度的要求 5 3.6,本条为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 4、7条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 本条对电梯在单元平面布局的位置。提出了相关限定条件 电梯机房设备产生的噪声 电梯井道内产生的振动,共振和撞击声对住户干扰很大、尤其对需要安静的卧室干扰更大、考虑到中小套型住宅建设的实际情况 在小套型住宅单元平面设计时,满足这一要求确有一定困难,特别是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问等组成的最小套型组合。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的情况很多 考虑到、兼起居的卧室。实际上有部分起居空间。可以尽量在起居空间部分相邻电梯、并采取双层分户墙或同等隔声效果的构造措施。5、3,7.由于电梯机房环境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 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预留设置空调的条件、以便在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对机械设备进行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