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卫生间4 4,1、规定每套住宅应配置的卫生设备的种类和件数。强调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预留位置、以保证基本生活需求.4、4,2,卫生间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组合不同的设备、以卫生设备低限尺度和卫生活动空间计算最低面积,规定三件卫生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50m2,卫生间不同组合的空间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1,80m2 2,设便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 00m2.3.设洗面器 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4.设洗面器。洗衣机时.不应小于1、80m2.5、单设便器时.不应小1 10m2、4、4 3 明确条件限制时可设计暗卫.配备一定的机械排风换气装置也能满足使用、住宅套内有2个及以上的卫生间,至少应保证1个卫生间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4。4,4 无前室的卫生间,其门直接开向起居室、厅 或厨房.其突出的问题是,交通干扰,视线干扰,不卫生,不符合.洁,污,分离的设计原则、4,4、5.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 4.4条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年久老化而发生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等问题也很严重,为保证下层住户的生活不受干扰 避免造成上下层住户之间的矛盾 规定不应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4、4,6.在跃层住宅设计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或餐厅的上层,尽管在使用上无可非议,对其他套型也毫无影响 但因布置了多种设备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水.所以 要求采取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减少或消除对下层功能空间的不良影响。随着排水技术的变革和发展,同层排水的技术和产品也逐步成熟,有条件时.宜按同层排水设计 并加强防水,隔声的措施.提高居住的适用性和舒适性。4,4,7,卫生间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 楼层地面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四周除门洞外 应做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翻边、至少高出相连房间的楼,地面饰面层200mm、为避免水蒸气透过墙体或顶棚。使隔壁房间或住户受潮气影响、导致墙体发霉。破坏装修效果。壁纸脱落 发霉.涂料层起鼓 粉化、地板变形,等情况发生、规定卫生间应做防潮处理,卫生间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楼地面或设门槛等挡水设施。且应有排水措施,其楼地面应采用不吸水,易冲洗 防滑的面层材料、4。4,8,洗衣为基本生活需求、洗衣机是普遍使用的家用设备。通常设置在卫生间内。但实际使用中有设置在阳台,厨房和过道等位置 建筑设计应明确洗衣机的位置.并设置专用的给水.排水接口和电源插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