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室内环境7。1.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1、1 条文部分内容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第7。1,1条强制性条文相同,居室内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住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保证居室卫生、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由于住宅日照受外界条件和住宅单体设计两个方面的影响,本条规定是在住宅单体设计环节为有利于日照而要求达到的基本物质条件 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 事实上 除了外界严重遮挡的情况外.只要不将一套住宅的居住空间都朝北布置 就应能满足这条要求,考虑到大户型住宅的居住人数相对增加 基本舒适度应得到保证,本条规定在不同套型的住宅中.应有.定数量的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条文中未规定室内在某特定日子里一定要达到的理论日照时数,是因为本标准主要针对住宅单体设计时的定性分析提出要求.而日照的时数.强度、角度,质量等量化指标受室外环境影响更大。因此.住宅的日照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等其他相关标准提出的具体指标规定 7.1、2,规定对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最小窗洞尺寸,目的是为保证居住空间的日照质量,一般情况下住宅所采用的窗都能符合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建筑凹口内的窗。转角窗的主要朝向面等,都要注意避免因窗洞开口宽度过小而降低日照质量、7,1 3.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1.3条和第7.1。5条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卧室和起居室.厅,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是居住者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同时 厨房具有天然采光条件可保证基本的炊事操作的用光需求、也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因此。对卧室。起居室.厅,厨房是否有天然采光提出了相应要求。同时。住宅平面设计不宜利用大进深的凹口采光。当受条件限制.卧室 起居室,厨房利用凹口采光时.宜符合下列规定。1,凹口的净宽与进深之比不宜小于1.4 2、双排布置外窗的凹口净宽不宜小于1 80m.单排外窗的凹口净宽不宜小于1.20m.7 1。4、由于居住者对于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过道。餐厅,楼梯间等不同空间的采光需求不同,条文依据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的规定对住宅中不同的空间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条文中对于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标准值的要求是以设置采光窗为前提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为.在规定的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下 满足视觉功能要求时的采光系数值,用百分比,表示。在计算中以采光系数平均值作为标准值。采光系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执行,用采光系数评价住宅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天然采光比较科学 但由于采光系数需要通过直接测量或复杂的计算才能得到.在一般情况下,住宅各房间的采光系数与窗地面积比密切相关,故标准在规定采光系数的同时 也规定了窗地面积比的限值,7,1,5 根据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 2015的规定.居住空间朝西。朝东外窗应采取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措施 南向空调空间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 当采用天窗、斜屋顶窗采光时.也应采取活动遮阳等可调节遮阳措施,在夏季、住宅西向,东向外窗的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设施能有效减少太阳辐射进入室内。从而降低室内过热和避免眩光.降低夏季空调能耗。冬。夏两季透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对降低建筑能耗和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性所起的作用是截然相反的、所以 设置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等可调节遮阳更加合理,由于住宅采用天窗,斜屋顶窗采光时.太阳辐射更为强烈,夏季空调负荷也将更大,同时兼顾采光和遮阳要求,活动的遮阳装置效果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