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内空间4,1.套型4,1,1、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1。1条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本条强调了住宅建筑设计应以套为控制单位,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限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包含卧室 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这些基本功能空间应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与其他套型共用或合用,需要强调的是.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布局紧凑。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公私分离,洁污分开,套内布局宜采用大空间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住宅套型按使用功能分为公共使用空间和私密使用空间、公共与私密应明确分区、不要互相交叉影响.公共使用空间是家庭成员共用的空间、如.起居室.厅。餐厅,厨房.阳台,卫生间等,私密使用空间是个人使用的空间,如。卧室,工作室、书房,等。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干扰性。为确保卧室的宁静 卧室应远离公共使用空间。做到动与静的分区 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厨房炊事弃物。卫生间便溺 房间垃圾等,应做到洁与污的分区,因此。住宅设计时应合理安排各功能使用空间的关系 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充分利用每平方米的使用价值,套内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考虑建筑和居住者全寿命期的使用需求、考虑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兼顾当前使用和今后改造的可能、4,1,2。住宅套型按基本功能空间和使用面积.分为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两类。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一致。分别不小于30m2和22m2.1。普通套型由卧室。起居室 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随着住宅部品技术的产业化 集成化、家电设备技术的更新、各种住宅部品和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住宅各功能空间尺度要求也相应减小,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规定普通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测算方法 9m2.双人卧室、10m2,起居室、厅,4m2,厨房。2,5m2、卫生间。4、5m2,贮藏及交通.30m2 2 最小套型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功能空间没有独立封闭的要求,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借用 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 规定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m2、测算方法,12m2,兼起居的卧室面积.3,5m2,厨房面积 2.5m2,卫生间面积。4m2.贮藏及交通。22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