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湖州市内河水运转型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DB3305/T 117-2019
  • 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3/T1039-2007
  • 宁波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 DB3302/T 1082-2018
  • 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 2024年
  • 浙江省明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若干问题 浙公消办[2018]103号
  • 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 2023年
  • 《有关<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部分防排烟条文执行问题的函》的回复 浙消指南[2018]3号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1年
  • 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 DB3304/T 035-2018
  • 绍兴市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 DB3306/T 011-2018
6,住宅设施6。1、安全防护6,1.1、住宅套内空间的外窗,楼梯间及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6。1、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 1,3。阳台、露台 外廊。内天井和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或栏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或栏板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100m以上不应低于1,20m、2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3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1 4.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6,1,5,公共出入口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高度应均匀一致。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台阶宽度大于1.80m时,两侧宜设置栏杆扶于。高度应为0,90m.6.1 6,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台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 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3、防护栏杆应贴窗设置.并不影响窗户的正常开启.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