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内空间4,1、套型4,1,1.本条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1 1条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本条强调了住宅建筑设计应以套为控制单位,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限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包含卧室 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这些基本功能空间应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与其他套型共用或合用 需要强调的是,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 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布局紧凑 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 公私分离 洁污分开、套内布局宜采用大空间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住宅套型按使用功能分为公共使用空间和私密使用空间 公共与私密应明确分区 不要互相交叉影响、公共使用空间是家庭成员共用的空间。如、起居室、厅,餐厅 厨房。阳台、卫生间等.私密使用空间是个人使用的空间、如,卧室,工作室、书房,等,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干扰性,为确保卧室的宁静.卧室应远离公共使用空间.做到动与静的分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厨房炊事弃物,卫生间便溺.房间垃圾等,应做到洁与污的分区,因此,住宅设计时应合理安排各功能使用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充分利用每平方米的使用价值.套内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考虑建筑和居住者全寿命期的使用需求 考虑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 兼顾当前使用和今后改造的可能.4、1 2 住宅套型按基本功能空间和使用面积,分为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两类。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一致、分别不小于30m2和22m2。1,普通套型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随着住宅部品技术的产业化。集成化.家电设备技术的更新 各种住宅部品和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住宅各功能空间尺度要求也相应减小。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规定普通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测算方法,9m2、双人卧室。10m2.起居室 厅。4m2。厨房,2、5m2.卫生间。4,5m2,贮藏及交通 30m2 2,最小套型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功能空间没有独立封闭的要求、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 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 规定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m2 测算方法、12m2,兼起居的卧室面积.3,5m2。厨房面积,2、5m2,卫生间面积.4m2,贮藏及交通,22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