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套内空间4 1。套型4,1。1 本条为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第5.1,1条强制性条文 应严格执行,本条强调了住宅建筑设计应以套为控制单位、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限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包含卧室 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这些基本功能空间应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与其他套型共用或合用。需要强调的是.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布局紧凑,居住活动流线顺畅。动静分区,公私分离.洁污分开,套内布局宜采用大空间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住宅套型按使用功能分为公共使用空间和私密使用空间,公共与私密应明确分区、不要互相交叉影响 公共使用空间是家庭成员共用的空间.如.起居室 厅,餐厅、厨房。阳台.卫生间等,私密使用空间是个人使用的空间、如 卧室 工作室、书房.等、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干扰性、为确保卧室的宁静,卧室应远离公共使用空间、做到动与静的分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厨房炊事弃物,卫生间便溺,房间垃圾等,应做到洁与污的分区,因此.住宅设计时应合理安排各功能使用空间的关系.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充分利用每平方米的使用价值。套内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考虑建筑和居住者全寿命期的使用需求,考虑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兼顾当前使用和今后改造的可能,4,1 2,住宅套型按基本功能空间和使用面积,分为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两类、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一致、分别不小于30m2和22m2.1,普通套型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随着住宅部品技术的产业化、集成化.家电设备技术的更新、各种住宅部品和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住宅各功能空间尺度要求也相应减小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规定普通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测算方法.9m2,双人卧室,10m2 起居室。厅,4m2,厨房.2。5m2.卫生间、4.5m2,贮藏及交通.30m2,2 最小套型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组成 功能空间没有独立封闭的要求.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重合或相互 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规定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组成的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m2.测算方法,12m2。兼起居的卧室面积 3.5m2,厨房面积.2.5m2,卫生间面积 4m2,贮藏及交通,22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