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滑、坡6 2。1,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滑坡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滑坡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 地质构造、2。查明滑坡体的分布范围。边界条件,物质组成.厚度和体积 3。查明滑动面 带,的形态,物质组成和物理力学性质、4、查明滑床的岩性及完整程度,5.查明滑坡引起的变形,破坏形迹.6 查明滑坡区的水文地质条件.7.查明滑坡的成因类型及诱发因素.8、评价滑坡对拟建工程的影响,并提供滑坡防治措施建议.6.2.2 滑坡可根据滑坡体物质成分、滑动体厚度。滑体体积,滑坡形成原因及滑动性质等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分类,6,2 3.滑坡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包括滑坡及其邻近地段 比例尺可选用1.200,1。1000。用于整治设计时比例尺应选用1,200、1、500.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搜集当地地震和人类活动等相关资料 2,滑坡的形态要素、圈定滑坡周界。3。地表水、地下水和湿地的分布及发展变化的规律,4。树木的异态.工程设施的变形等,5.当地治理滑坡的经验、6、2 4.滑坡勘探工作布置应在地质测绘工作基础上进行,勘探手段应以钻探 洞 井 槽 探为主、并可辅以物探手段。6.2 5,勘探工作布置及勘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和滑坡形态确定 勘探线应按主滑方向布置。勘探线间距宜为30m 50m。应有一定数量勘探线延伸到滑坡后缘和前舌以外,在滑坡体两侧也可布置勘探线.2.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40m 每勘探线上不应少于3个勘探点 在滑坡体转折处和拟采取工程措施的地段 也应布置勘探点。3、勘探点深度应穿透滑动面以下不少于3m、并应满足治理设计的要求 6、2,6。当采用钻探时.在预计滑动面上下应采用干钻,对碎石土可采用无泵反循环钻进 也可采用双重岩芯管或其他工艺.不得遗漏滑动面或改变滑动面的性状、6.2。7,滑动带、软弱夹层及滑动面上下土层应逐层取样、每层取样数不应少于6组 6 2,8、滑坡勘察的岩土试样除应进行一般的物理力学试验外。尚应进行滑体天然重度。饱和重度,滑带土天然和饱和的峰值以及残余抗剪强度等试验、6 2、9,滑坡计算应选择与滑面形态相适应的计算分析模型.并应选取合理的计算参数。滑动面的强度参数应通过反演分析,工程类比并结合室内试验结果经综合分析确定,6 2,10、滑坡稳定性评价应根据滑坡的规模。形成原因,滑坡前兆。滑坡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稳定性计算结果进行 并应分析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同时应提出治理和监测方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