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 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统一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 制定本规范.1,0,2,本条是规范适用范围,1.凡是涉及有色金属。不包括黄金,放射性金属及伴生放射性元素的金属矿物、工业的建设项目、不管是新建的还是改建,扩建的、其采矿。选矿 冶炼,加工,再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均按本规范执行.2,伴生天然铀,钍.且原矿。精矿,尾矿中单一核素比活度大于1Bq。g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的辐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以及使用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工程设计 应按现行辐射防护的相关标准执行.这些现行的标准有、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9.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14等,3。本规范没有明确的其他有色金属工业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其中污染场地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标准.因此本规范对这些内容仅在基本规定中作出原则规定,待条件具备时再完善。1,0.3、环境保护设计应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参与主体工程设计重大方案的决策,使其充分考虑清洁生产,资源利用,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法及所选择的设备节能降耗、不排放或少排放污染物、循环经济是对资源和能源的充分综合回收与利用,是减少污染的有效方式。对污染采取防治措施时,本企业与邻近的其他企业的污染源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污染问题,可进行统筹规划协调 实行以废治废,综合治理,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了 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要求、这里的 新。指新增及改,扩建项目,即在该项目建设的同时。兼顾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生产设施未达标的污染治理、实现对企业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生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环境保护设计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持续改进。1,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重申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 环境保护设计不但要与主体工程规模。工艺设备相配套.还要根据主体工程的分期建设或分期使用计划、对环境保护工程进行相应规划,分步配套.同时设计.同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对于涉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项目.其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与环保设施一样、应执行,三同时,的原则 由于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是落实环保要求的保证、因此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1.0,5。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和条例必须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此外,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及有色金属行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颁布的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也必须执行 按照环保标准从严执行和互为补充的原则,正确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如果专门的环境保护标准没有规定的。可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协商、参照其他相关标准或国际标准执行、标准有争议时,应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文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