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统一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条是规范适用范围,1,凡是涉及有色金属.不包括黄金,放射性金属及伴生放射性元素的金属矿物,工业的建设项目。不管是新建的还是改建。扩建的,其采矿。选矿 冶炼 加工.再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均按本规范执行。2、伴生天然铀,钍。且原矿.精矿.尾矿中单一核素比活度大于1Bq。g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的辐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以及使用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工程设计.应按现行辐射防护的相关标准执行、这些现行的标准有,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9,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等。3.本规范没有明确的其他有色金属工业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其中污染场地修复 生态环境保护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标准 因此本规范对这些内容仅在基本规定中作出原则规定,待条件具备时再完善。1。0。3.环境保护设计应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参与主体工程设计重大方案的决策。使其充分考虑清洁生产 资源利用 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法及所选择的设备节能降耗、不排放或少排放污染物,循环经济是对资源和能源的充分综合回收与利用、是减少污染的有效方式。对污染采取防治措施时,本企业与邻近的其他企业的污染源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污染问题,可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实行以废治废,综合治理、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了 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要求。这里的,新.指新增及改。扩建项目,即在该项目建设的同时,兼顾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生产设施未达标的污染治理、实现对企业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生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环境保护设计应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持续改进,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重申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环境保护设计不但要与主体工程规模,工艺设备相配套,还要根据主体工程的分期建设或分期使用计划,对环境保护工程进行相应规划。分步配套 同时设计,同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 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对于涉及生态保护 水土保持的项目,其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与环保设施一样、应执行 三同时 的原则、由于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是落实环保要求的保证、因此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1.0 5,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和条例必须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此外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及有色金属行业和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颁布的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现行标准 规范也必须执行、按照环保标准从严执行和互为补充的原则。正确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如果专门的环境保护标准没有规定的 可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协商,参照其他相关标准或国际标准执行,标准有争议时。应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文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