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采矿与选矿5,2。1,采选联合企业在确定废水治理方案时 宜利用酸性废水与碱性废水相互中和,并应防止尾矿库澄清水的酸化。5.2,2,地下采矿的矿坑涌水宜回收利用,5,2.3,露天采场周边应设置截洪 排水设施、5。2.4 废石场水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设置截水沟与沉砂池、2.坡脚应设置透水型拦渣坝,3。堆体淋滤水所含有害物质超标时,应收集利用或处理后达标排放、5,2、5 采场、废石场含重金属的污水应收集并进入污水调节池,宜用于选矿,5、2 6,废石场污水调节池,库,的位置、容积及防渗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在缺乏相关依据时可按下列要求设计,1,有效容积应按重现期不低于20年一遇频率降雨量设计,敏感区宜按暴雨强度重现期为50年一遇频率产生的污水 并应经过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 2,应根据储存污水的污染物浓度对照相关污染控制标准 按本规范附录C选择防渗措施、3、池.库、构造应有利于底泥清运,可采用水力采泥。脱水车 自卸汽车等方法清淤。5。2 7 洗矿废水应澄清处理,并应根据废水中的金属 砷、硫和酸。碱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和试验结果、确定进一步处理和回用的方案,5。2 8 选矿废水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选矿废水应在厂前重复利用或经过尾矿库净化后利用 回水利用率不宜低于85。2。选矿厂除尘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应返回选矿、3 选矿试验.化验废水应收集后与选矿废水一并处理.4.回水池溢流水不得直接外排.5,2。9,尾矿输送系统应设置事故状态下的收集设施 事故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的有关规定执行。5。2.10.尾矿库应设置事故排放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