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 地震作用和效应调整5、2 1、现有构筑物的地震作用计算、当无具体方法时 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等规定的方法计算,5.2 2。现有构筑物的地震作用计算时的地震影响系数。可根据其后续使用年限对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进行调整.地震影响系数的调整系数,可按表5、2,2采用。表5.2。2,地震影响系数的调整系数 注。1、按时程分析法计算时,其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的最大值亦可按本表规定进行调整 2,后续使用年限非表中数值时,调整系数可按插值法计算,小于10年可按10年采用。3,甲类。乙类构筑物和尾矿坝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 调整系数宜取1.0。5、2.3 地下结构按多遇地震计算时的水平地震系数可按表5。2,3 1采用、按设防地震计算时的水平地震系数可按表5。2,3。2采用、竖向地震系数,可按相应水平地震系数值的2,3采用,多遇地震和设防地震的水平.竖向地震系数,亦可根据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按本标准表5.2。2的规定乘以调整系数.表5,2、3.1,按多遇地震计算时的水平地震系数表5,2 3,2,按设防地震计算时的水平地震系数5.2,4。8度,9度时的大跨度,长悬臂和高耸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可根据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按本标准表5,2,2规定乘以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