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卧式容器基础结构、抗震措施鉴定10、2.1、卧式冷换类设备的基础结构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 10,2 2、现有卧式容器的基础结构抗震鉴定时,应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下列部位和内容,1,场地稳定性和地基基础现状。2,基础结构的实际混凝土强度等级。3,8度.9度时.对T形,形或H形等支架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应按本标准第6.1.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0.2,3,支架式基础结构的梁。柱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框架结构的要求,B类设备支架应符合三级框架结构的要求 10,2.4.现有支墩式容器基础结构的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墩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横向应配置封闭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2,9度时,支墩式基础结构高度不宜大于1。5m.3.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素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3,抗震承载力验算10,2。5、8度、9度时,卧式容器基础结构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其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可按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确定,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FEK.基础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可按本标准第5。2,2条规定乘以调整系数。GBK 正常操作状态下容器及介质重力荷载标准值,GjK,基础底板顶面以上结构构件自重标准值 10。2。6,卧式容器结构的阻尼比,可采用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