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卧式容器基础结构 抗震措施鉴定10。2、1。卧式冷换类设备的基础结构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10。2、2.现有卧式容器的基础结构抗震鉴定时,应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下列部位和内容。1.场地稳定性和地基基础现状,2,基础结构的实际混凝土强度等级,3、8度,9度时、对T形、形或H形等支架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应按本标准第6,1、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10 2,3、支架式基础结构的梁、柱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框架结构的要求、B类设备支架应符合三级框架结构的要求 10.2。4、现有支墩式容器基础结构的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墩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横向应配置封闭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2。9度时,支墩式基础结构高度不宜大于1。5m.3.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素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3。抗震承载力验算10 2 5、8度、9度时。卧式容器基础结构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其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可按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确定,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FEK.基础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标准第5、2,2条规定乘以调整系数.GBK,正常操作状态下容器及介质重力荷载标准值 GjK.基础底板顶面以上结构构件自重标准值、10.2、6。卧式容器结构的阻尼比。可采用0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