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卧式容器基础结构,抗震措施鉴定10,2、1 卧式冷换类设备的基础结构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10.2,2 现有卧式容器的基础结构抗震鉴定时.应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要求 重点检查下列部位和内容、1,场地稳定性和地基基础现状。2.基础结构的实际混凝土强度等级。3,8度、9度时 对T形、形或H形等支架式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应按本标准第6.1。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10,2 3,支架式基础结构的梁 柱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有关框架结构的要求,B类设备支架应符合三级框架结构的要求、10,2 4。现有支墩式容器基础结构的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墩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横向应配置封闭箍筋 其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2,9度时 支墩式基础结构高度不宜大于1 5m,3。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素混凝土基础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3,抗震承载力验算10.2 5、8度,9度时。卧式容器基础结构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其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可按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确定、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 FEK.基础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可按本标准第5.2 2条规定乘以调整系数 GBK 正常操作状态下容器及介质重力荷载标准值。GjK、基础底板顶面以上结构构件自重标准值.10.2 6 卧式容器结构的阻尼比 可采用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