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B类焦炉基础抗震鉴定、抗震措施鉴定17 3,1、8度、类场地和9度时 焦炉基础横向构架边柱的上下端节点可为铰接或固接,中间柱的上下端节点应为固接、17、3.2,焦炉基础构架梁柱及其固接节点,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有关B类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要求、6度和7度时应满足框架抗震等级三级要求。8度和9度时应满足框架抗震等级二级要求.17.3 3,焦炉的纵向拉条和刚性链接应齐全,无损坏.无断裂和弯曲 并应保持工作状态,17.3、4 现浇构架柱铰接端的插筋 直径不宜小于20mm.锚固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预制构架柱铰接节点,柱边与杯口内壁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mm,并应浇灌沥青玛脂等软质材料 不得填塞水泥砂浆等硬质材料。构架柱的铰接端 宜设有承受局部受压的焊接钢筋网,且不宜少于4片 钢筋网的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网孔尺寸不宜大于80mm,80mm.17。3,5。设置在焦炉基础,炉端台,炉间台.以及机侧和焦侧操作台的梁端滑动支座或滚动支座 应能保持正常工作、17。3、6.焦炉基础与相邻结构之间的防震缝不应小于50mm 抗震承载力验算17,3,7。6度和7度,类场地时.焦炉基础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措施要求。17.3、8 不满足本标准第17。3.1。17。3.7条抗震措施要求且为7度。类场地和8度.9度时,B类焦炉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的抗震分析方法和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计算时其构件组合内力设计值的调整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不满足抗震要求时 应采取加固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