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现有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1 搜集构筑物的地基勘察报告.气象资料、施工图纸和竣工验收等原始资料 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实测,2。检查构筑物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 检测主要受力构件的缺陷.3,检查构筑物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的稳定性。调查临近的挡土结构状况 4。根据各类构筑物的特点。结构类型与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5,对现有构筑物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 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 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提出相应的抗震防灾对策和处理意见,3、0.2.现有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分类 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验算的综合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类 应经专门研究按不低于乙类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2.乙类,6度,8度时应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时应提高其抗震措施要求。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3.丙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和进行抗震验算.4、丁类,7度,9度时.应允许按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允许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 6度时应允许不做抗震鉴定.3 0,3,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构筑物.抗震鉴定类别应根据其后续使用年限按下列规定确定,1,后续使用年限不超过30年的构筑物划为A类,2 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以上50年以内的构筑物划为B类、3、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的构筑物划为C类,3、0,4,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构筑物.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A类构筑物、应采用本标准A类构筑物的抗震鉴定方法 2 B类构筑物 应采用本标准B类构筑物的抗震鉴定方法 3、C类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4。本标准中未划分类别的构筑物.其抗震措施检查可按B类要求执行、但抗震验算时应按后续使用年限调整的地震影响系数进行验算.3 0。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现有构筑物。应进行抗震鉴定.1,达到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需继续使用的构筑物.2,未按抗震设防标准设计或建成后所在地区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构筑物,3,改建、扩建或改变原设计条件的构筑物,3,0、6.现有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1。不同结构类型的构筑物,其检查重点 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抗震鉴定方法,2、对重点部位和一般部位 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3 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部位和仅有局部影响的构件。部位.在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区别对待,3、0,7,部分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可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A类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可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时、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通过第二级鉴定作出判断。2,B类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应通过其抗震措施检查和现有抗震承载力验算结果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程度进行综合抗震能力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 且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时、可不进行加固处理。3、0,8。现有构筑物的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当低于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应提出采取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2,构筑物的平立面.质量与刚度分布和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存在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分析.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侧移刚度沿高度分布有突变时 应找出其薄弱部位并进行抗震能力鉴定。3、检查结构体系时、应找出其破坏而导致结构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竖向承载能力的构件或部件、当结构有错层或与不同类型结构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构件、部件的抗震鉴定要求.4,当构筑物位于不利地段或地基下主要受力层存在液化,震陷或滑动时、应符合场地和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5.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 应提高其构造的抗震鉴定要求。6.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 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结构。应加强其整体性并设置较完整的支撑体系。7。非结构构件或设备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 应满足不倒塌伤人或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要求,位于人员出入口或运输通道处、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3、0、9。现有构筑物的抗震鉴定要求,可根据其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作下列调整、1,类场地上的丙类构筑物 7度.9度时,构造要求可降低一度.2,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构筑物,以及同一构筑物单元内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或基础埋深不同时、可提高抗震鉴定要求,3,类场地时.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的各类构筑物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采用。4.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构筑物,可降低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5 有毗邻单体的构筑物,包括防震缝两侧的构筑物,应提高相关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3、0 10。对不符合鉴定要求的构筑物.可根据其不符合要求的程度,部位和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的大小 以及有关的非抗震缺陷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和加固难易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或更新等抗震减灾对策、3。0.11 A类构筑物的砌体结构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有结构构件的局部尺寸 支撑长度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的门窗间墙最小宽度和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 以及支承跨度大于5m的大梁的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距离 7度。9度时分别不宜小于0,8m、1 0m、1,5m 2。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7度,8度时不宜小于0。8m,9度时不宜小于1.0m、3。楼梯间等部位跨度不小于6m的大梁,在砖墙转角处的支撑长度不宜小于490mm 4.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和水箱间等、8度、9度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5、门窗洞口不宜过大.预制楼板、屋盖与墙体应有拉结、2,非结构构件的现有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墙与两侧墙体或柱应有拉结.长度大于5,1m或高度大于3m时,墙顶应与梁板有连接 2.无拉结女儿墙和门脸等装饰物,当砌体砂浆的强度等级不低于M2 5。且厚度为240mm时,其突出屋面的高度。对整体性不良或非刚性结构不应大于0.5m,对于刚性结构的封闭女儿墙不宜大于0,9m。3。0、12 B类构筑物的砌体结构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后砌的非承重砌体隔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有26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 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500mm 8度和9度时长度大于5,1m的后砌非承重砌体隔墙的墙顶,尚应与楼板或梁有拉结,2.下列非结构构件的构造不符合要求时。位于出入口或人流通道处应加固或采取相应措施,1,预制工作平台应与圈梁和楼板的现浇板带有可靠连接 2 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应有锚固。3,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的烟囱应有竖向配筋,3,门窗洞处不应为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6度、8度时不应小于240mm,9度时不应小于360mm,4,砌体墙段实际的局部尺寸.不宜小于表3,0.12的规定,表3。0。12,砌体墙段实际的局部尺寸,m 3 0。13.A类构筑物的砖砌体填充墙,隔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入填充墙抗侧力作用时,填充墙的厚度、6度,8度时不应小于180mm、9度时不应小于240mm 砂浆强度等级,6度。8度时不应低于M2。5。9度时不应低于M5 填充墙应镶嵌于框架平面内。2 填充墙沿柱高度每隔600mm应有26拉筋伸入墙内,8度。9度时伸入墙内长度不宜小于墙长的1。5,且不宜小于700mm,当墙高度大于5m时,墙内宜有连系梁与柱连接。长度大于6m的黏土砖墙或长度大于5m的空心砖墙,8度.9度时墙顶与梁应有连接 3 内隔墙应与两端的墙或柱有可靠连接。当隔墙长度大于6m 8度.9度时墙顶尚应与梁板连接,3,0、14、B类构筑物的砌体填充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2 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柱柔性连接时 墙顶应与框架紧密结合。3.砌体填充墙与框架为刚性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框架柱高每隔500mm有26拉筋 拉筋伸入填充墙内长度。一,二级框架宜沿墙全长拉通.三 四级框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2,墙长度大于5m时,墙顶部与梁宜有拉结措施,墙高度超过4m时 宜在墙高中部有与柱连接的通长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