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江西省抚河流域生态河道建设规范 DB36/T 1235-2020
  • 江西省抚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指南 DB36/T 1236-2020
  • 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
  • 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2部分:化工行业 DB36/T 1275.2-2020
  • 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 江西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规程 DB36/T 1339-2020
  •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示范点评价规范 DB36/T 1281-2020
  • 江西省智慧景区建设指南 DB36/T 1234-2020
  • 江西省瓷土、瓷石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B36/T 1157-2019
  • 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八章,附则。8,1,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导则、制定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当划定旧城区范围.建制镇可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本导则执行.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2。本导则自2014年6月1日起实行.原,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02。8号.同时废止.8,3.本导则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本导则附图为示意图、具体执行以条文为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