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6.1,行政办公用房6 1、1.行政办公用房应包括校务、教务等行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文印室 广播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 网络控制室 卫生室。保健室。传达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等。6.1 2 主要行政办公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校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与全校师生易于联系的位置,并宜靠近校门.2,教务办公室宜设置在任课教师办公室附近 3 总务办公室宜设置在学校的次要出入口或食堂,维修工作间附近.4.会议室宜设在便于教师、学生。来客使用的适中位置.5.广播室的窗应面向全校学生做课间操的操场.6.值班室宜设置在靠近校门,主要建筑物出入口或行政办公室附近 7,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宜设在校园的次要出入口附近,其运输及噪声不得影响教学环境的质量和安全。6 1 3 中小学校设计应依据使用和管理的需要设安防监控中心。安防工程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6.1 4。网络控制室宜设空调、6.1.5。网络控制室内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时。楼地面需采用相适应的构造.6,1,6,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2.小学卫生室可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3。卫生室的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并能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每间房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5m2,4 卫生室宜附设候诊空间。候诊空间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5.卫生室.保健室.内应设洗手盆 洗涤池和电源插座,6。卫生室,保健室。宜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