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 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 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 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 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 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 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 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 7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 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 20m5。1。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2.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 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 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5,1.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 10m.0。15m高度处,5 1 11,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 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5.1,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 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3 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 5、1,15 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小学不宜小于3 60m、2,中学不宜小于4 00m,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学宜为0.80m,0 90m,2.中学宜为1 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 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5 1,16 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16的规定,5.1、17。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