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 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 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 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 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 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 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 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5.1。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T。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2,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 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5 1 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 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10m,0 15m高度处,5.1,11,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除心理咨询室外 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5,1 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 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3,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5。1,15,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 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80m、0。90m。2 中学宜为1,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5 1,16,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 16的规定.5 1.17,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