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2、4。1,8,6,2、24。8,1.5 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 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增加了 术语.和 基本规定 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意见及有关资料请函寄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邮编、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木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 黄汇 刘祖玲,李宝瑜 陈华。王小工、张绍刚,杨红 白学晖,温海水。金磊.余小鸣,牟子元.陈彤。王珏 邢金利.刘幸坤。刘占军,李志民。朱明.林武。刘玉龙。刘瑞光,姚慧.何梅珍、杨轶 马军 刘剀、赵建平,主要审查人 马国馨,沈国尧,张必信。谢映霞。林建平 高冀生、刘燕辉。郭景、胡建中 韩叶祥、李晓纯,雷树恩 邱小勇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