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 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 5。1。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 书法教室 音乐教室 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 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 5、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 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 20m5,1 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 2节的规定 2.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5、1。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5,1,11.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 1、12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 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 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 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 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5 1、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 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 40m.3,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 10m.5,1。15。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2 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80m、0、90m,2。中学宜为1.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 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 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5.1、16,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16的规定、5,1、17,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