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 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 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 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 5。1.7 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 1 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5、1.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2、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 4。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 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5、1,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5,1,11 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 2,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5,1,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3。舞蹈教室 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5。1,15 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 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学不宜小于3 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80m 0,90m,2。中学宜为1。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5.1 16,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16的规定,5、1、17,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