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1.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5。1 2 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 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 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 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 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 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气 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 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5 1.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T 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5,1,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 10m、0、15m高度处.5 1,11、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音乐教室外 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除心理咨询室外 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5,1、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3.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5 1 15。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 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 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 80m,0 90m、2。中学宜为1。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 80m.高度宜为0 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5,1,16.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 16的规定、5,1,17,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