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5,1,一般规定5,1 1.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其各自的辅助用房 5.1,2.中小学校专用教室应包括下列用房、1。小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 语言教室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 体育建筑设施及劳动教室等 宜设置史地教室.2。中学的专用教室应包括实验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 舞蹈教室.体育建筑设施及技术教室等,5、1、3,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5,1,4、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与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间应联系方便、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教研组教师办公室宜设在其专用教室附近或与其专用教室成组布置、5.1,5 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 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5,1。6.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5。1,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及水、暖 气.电 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学空间调整的需求.5,1、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5.1 9.教学用房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规定、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窗玻璃应满足教学要求,不得采用彩色玻璃 3,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外窗的可开启窗扇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及第10,1节通风换气的规定,4、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 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5、1 10。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以上0 10m,0。15m高度处。5,1 11、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窗,2、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5。1、12,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5、1,13、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宜进行吸声处理,隔声。吸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5、1、14。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 3、舞蹈教室 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5.1,15、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不宜小于3,60m,2、中学不宜小于4,00m.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学宜为0,80m,0 90m、2.中学宜为1。00m.1,10m,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5.1。16.主要教学用房应配置的教学基本设备及设施应符合表5。1 16的规定,5、1。17 安装视听教学设备的教室应设置转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