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抗震构造措施17,3.1、钢筋混凝土支架除本节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有关框架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17.3、2 钢筋混凝土支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17,3、3、钢筋混凝土支架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250mm、支架梁的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200mm.17。3。4 钢支架柱的长细比应符合表17,3、4 1的要求、钢支架板件的宽厚比限值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有关弹性阶段设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17 3 4、2的要求,钢筋混凝土支架柱计算长度与截面最小宽度比,7度,9度时、固定支架不应大于25。活动支架不应大于35、表17,3 4、1,钢支架柱的长细比限值表17,3。4,2.钢支架板件的宽厚比限值17。3。5。敷设于支架顶层横梁上的外侧管道应采取防止管道滑落的措施 采用下滑式或滚动式管托的支架应采取防止管托滑落于梁侧的措施。17。3 6 支架埋件的锚筋应按计算确定。下列支架埋件的锚筋不宜少于412。锚固长度应符合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要求,且不应小于30d.1.固定支架和设有柱间支撑的支架,2 8度和9度时的支架,3。梁,柱铰接处的埋件、17,3、7.支架悬臂横梁上如敷设管道,其悬臂长度不宜大于1500mm 17.3 8,管廊式支架在直线段的适当部位应设置柱间支撑和水平支撑。8度和9度时,在有柱间支撑的基础之间宜设置连系梁.17 3,9 半铰接支架柱在管道纵向的构造配筋,海边不应少于216,柱脚横梁全长和柱根部不小于500mm高度范围内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17、3.10、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柱式支架,自柱顶至最下一层横梁底以下不小于500mm和柱底至地面以上不小于500mm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2。柱间支撑与柱连接处上 下各不小于500mm范围内。应按间距不大于100mm加密箍筋,17、3.11,钢支架的梁柱连接宜采用柱贯通型、17.3。12。四柱式钢结构固定支架,对直径较大的管道。8度和9度时,在直接支承管道的横梁平面内.应设置与四柱相连的水平支撑,当支架较高时.尚应在支架高度中部的适当部位增设水平支撑。17,3、13.8度和9度时 钢结构单柱固定支架的柱脚应采用刚接柱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