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软黏性土地基震陷4.4 1。6度和7度区软黏性土地基上的构筑物。当地基基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时,可不计及地基震陷的影响。4、4 2 地基中软弱黏性土层的震陷可采用下列方法判别 1,饱和粉质黏土震陷的危害性和抗震陷措施应根据沉降和横向变形大小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2、8度.0、30g 和9度.当塑性指数小于15。且符合下式规定的饱和粉质黏土时.可判为震陷性软土、Ws 0.9WL,4,4,2、1。IL,0,75、4,4,2.2,式中。Ws、天然含水量,WL。液限含水量,采用液.塑限联合测定法测定.IL,液性指数 4,4。3.8度和9度 当地基范围内存在淤泥,淤泥质土等软黏性土。且地基静承载力特征值8度小于100kPa 9度小于120kPa时.除丁类构筑物或基础底面以下非软黏性土层厚度符合表4.4,3规定的构筑物外。均应采取消除地基震陷影响的措施。表4、4.3.基础底面以下非软黏性土层厚度注,1。土层厚度指直接位于基础底面以下的非软黏性土层 2,b为基础底面宽度.m,4、4,4、消除软土地基震陷影响。可选择下列措施,1,基本消除地基震陷的措施 可采用桩基,深基础 加密或换土法等,采用加密或换土法时。基础底面以下软土的处理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4.4、3规定的非软土层厚度要求.每边外伸处理宽度不宜小于处理深度的1、3 且不宜小于2m 2,部分消除地基震陷的措施可采用加密或部分换土法等,基础底面以下软土的处理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4,4,3规定的非软土层厚度的0.75倍。每边外伸处理宽度不宜小于处理深度的1,3,且不宜小于2m.3,不具备地基处理条件时.可降低地基抗震承载力取值 4,基础和上部结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箱基、街基和钢筋混凝土十字形基础等、2、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理设置沉降缝、应避免采用对不均匀震陷敏感的结构形式等.4、4。5,存在地基震陷影响的甲类构筑物或有特殊要求的构筑物。其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经过专门研究确定.4,4,6、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黏性土层和高含水量的可塑性黄土时,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桩基、地基加固处理或本规范第4,3,9条的措施 也可根据软黏性土震陷量的估计。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