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陕西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技术评估导则 DB61/T 1293-2019
  • 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条文说明] 2018年
  • 陕西省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现场管理秩序规范 DB61/T 1290-2019
  • 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
  • 中共西安市农业局纪委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办法
  • 榆林市沙地鲜食枣日光温室直播建园技术规范 DB6108/T 05-2019
  • 陕西省公路隧道地质雷达检测技术规程 DB61/T 1289-2019
  • 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DB61/T 1305-2019
  • 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2023年
第三节行政调解。第一百零五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调处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以及居间协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行使行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 第一百零六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行政调解、也可以主动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 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一百零七条。行政机关对下列行政争议应当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等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信访时提起解决的事项中涉及的行政争议。四,领导交办的和下级行政机关提请解决的其他行政争议 第一百零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调解、一、与行使行政职权相关的。二。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 三、法律.法规 规章没有禁止性规定的,第一百零九条,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调解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五日内告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受理并组织调解,不符合条件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条,行政机关受理并组织行政调解的,应当指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主持调解.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冲突、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注重说服教育.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行政调解应当制作笔录,行政调解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调结、第一百一十一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二,争议的案由及主要情况,三。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和调解结果。四,行政调解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五,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 六.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调解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各执一份.行政机关留存一份备案.第一百一十二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经行政机关认可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调解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积极如实履行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争议调解协议书签订后、是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终止行政复议案的审理,是其他特定矛盾纠纷的。其他行政机关终止相应处理程序.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三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生效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行政机关应当终结调解。当事人为达成调解的目的作出妥协的,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能在其后的行政复议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中作为对其不利的事实依据、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