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 规章授权组织行使行政职权时,适用本规定 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委托职权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涉及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文件。材料、应当允许其查询,第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应当事前向其告知.说明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第七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参与行政管理 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享有参与权,并为其提供便利,第九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的 应当选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损害最小的措施 第十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信赖保护原则,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正当合理的信赖利益,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