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 庭前准备.第七十七条、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判例 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召集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可以就下列事项提出意见或申请,一.案件管辖异议,二.申请回避。三。申请调取证据.四、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五。是否公开审理.六.开庭时间。七,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八,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九 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十,是否延长审限,十一,申请查看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十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十三.举证、质证方式的磋商、十四。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十五。其他与审理相关的事项,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未召开庭前会议 辩护律师认为有上述相关事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但庭前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影响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未参加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代表被告人对实体 证据和程序性问题发表意见,辩护律师出席庭前会议应当严格遵守 刑事诉讼法 关于庭前会议的有关规定、不得就依法应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发表意见.第八十一条.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的,应当制作上述人员名单 注明身份、住址,通讯方式等、并说明出庭目的,第八十二条。辩护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第八十三条.辩护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因下列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调整开庭日期 一.辩护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出庭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二 庭审前发现新的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拟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证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三,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的,辩护律师申请调整开庭日期,未获准许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 第八十四条 辩护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距开庭时间不满三日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第八十五条.辩护律师有权了解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