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 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第三条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第四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第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保密 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第七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 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办案机关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律师刑事责任的,律师有权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 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