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庭前准备.第七十七条 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 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 拟定辩护方案 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召集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可以就下列事项提出意见或申请 一.案件管辖异议.二.申请回避,三 申请调取证据.四.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五.是否公开审理。六、开庭时间.七、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八 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 九,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十。是否延长审限,十一、申请查看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十二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十三。举证.质证方式的磋商。十四,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十五,其他与审理相关的事项,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未召开庭前会议,辩护律师认为有上述相关事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第八十条,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但庭前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影响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未参加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代表被告人对实体、证据和程序性问题发表意见 辩护律师出席庭前会议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的有关规定、不得就依法应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发表意见。第八十一条,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的,应当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方式等。并说明出庭目的 第八十二条,辩护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第八十三条,辩护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因下列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调整开庭日期 一、辩护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出庭通知 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二.庭审前发现新的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拟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证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三 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的 辩护律师申请调整开庭日期、未获准许又确实不能出庭的 应当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第八十四条,辩护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距开庭时间不满三日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第八十五条.辩护律师有权了解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