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调查取证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调查人不同意的 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相关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根据案件需要向已经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做过证的证人了解案件情况,调查取证.核实证据.一般应当通过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该证人到庭,以当庭接受询问的方式进行。如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辩护律师直接向证人调查取证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并可以对取证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也可以调取证人自书证言.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持律师事务所证明 出示律师执业证书,一般由二人进行。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时.为保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 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员在场见证 第四十二条.辩护律师对证人进行调查 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的身份信息 证人如实作证的要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当负法律责任的说明以及被调查事项等,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制作调查笔录。应当客观、准确地记录调查内容,并经被调查人核对 被调查人如有修改,补充。应当由其在修改处签字、盖章或者捺指印确认、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并在末页签署记录无误的意见,第四十四条,辩护律师制作调查笔录不得误导、引诱证人,不得事先书写笔录内容、不得先行向证人宣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证人的笔录,不得替证人代书证言。不得擅自更改。添加笔录内容 向不同的证人调查取证时应当分别进行、调查取证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不得在场、第四十五条 辩护律师收集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时,应当尽可能提取原件.无法提取原件的、可以复制。拍照或者录像,并记录原件存放地点和持有人的信息,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案件有关的电子证据、辩护律师可以采取复制。打印,截屏,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收集,固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 博客,微博客,微信,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并记录复制 打印 截屏、拍照,录像的时间.地点、原始储存介质存放地点、电子数据来源。持有人等信息,必要时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上述过程进行公证 对于存在于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应当尽可能收集原始存储介质,对于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有权方提取或通过公证形式予以固定.第四十七条,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 应当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调取、第四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第五十条。辩护律师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辩护律师可以要求收取证据的办案机关出具回执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