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5 5,1。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接入现场指挥子系统采集.传输的现场实况图像信息 供调度指挥人员直观了解现场情况,5、5,2,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接收在城市消防重点区域.消防重点建,构、筑物.消防重点部位设置的消防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点采集。传输的实况图像信息,供接警调度人员直观了解城市消防安全情况.5、5,3,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与公安图像监控系统联网,获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道路图像信息。与本规范第5.5。2条规定的图像信息互为补充 供接警调度人员直观了解城市消防安全和交嗵道路情况。5.5 4。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接收辖区消防站远程监控图像信息、实时掌握消防站执勤备战,火警出动等情况.辖区消防站远程监控图像信息是指城市消防机构在本辖区消防站内设置图像监控点接收的显示通信室 车库门.训练场等图像信息、5,5.5,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接收消防车辆实时上传的图像信息。实时掌握消防车辆本身及其周围现场的有关情况.实现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可视指挥,5 5、6,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依托视音频会议系统进行可视指挥、并能参加公安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等的视音频指挥会议 5,5 7.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的管理和控制功能要求,一是应能整合火场灾害事故现场图像信息 城市消防图像监控信息,消防站远程监控图像信息,视频会议图像信息等资源.实现集中管理。二是能按权限进行图像信息的调用和对前端设备进行操作控制.5。5 8、本条规定了消防图像管理子系统应能对各类图像信息进行存储和检索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