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 of、fire communication 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3 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 1、2 3 5.4,2,1.1、2,3 4 2、2,1,4.3、1.1。5 6、7 4,4 3.1。2.4。5 5 11。1.1,5、11,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 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 有效处置的能力 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 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 张春华。马恒,朱春玲,程绍伟,盛建国.马青波。周炜.何华.丰国炳.楼兰,陈昕、乔雅平 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 金京涛、武冰梅,张昊.潘刚。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冉平。刘传军,席永涛 吴君。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