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 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2、3.5,4、2,1,1、2、3、4,2、2,1 4.3,1.1.5 6 7 4、4.3 1。2、4。5。5 11。1、1,5,11.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 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 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本规范修订后 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 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 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 张春华.马恒、朱春玲,程绍伟 盛建国.马青波、周炜,何华。丰国炳、楼兰,陈昕 乔雅平,陈春东 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 金京涛 武冰梅、张昊.潘刚,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冉平 刘传军 席永涛,吴君.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