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3,2013 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1。1,1,2,3,5.4.2,1.1,2.3.4。2、2 1 4 3,1 1,5。6,7 4、4.3.1,2 4,5 5 11,1,1、5 11。2,3,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 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 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 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 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 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 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张春华,马恒、朱春玲,程绍伟.盛建国 马青波、周炜。何华,丰国炳,楼兰 陈昕 乔雅平 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武冰梅,张昊。潘刚。张小萍 张文才。马玉发,冉平。刘传军,席永涛,吴君 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