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ire.communication 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4。1。1。1,2,3,5 4。2.1。1.2,3 4,2。2,1.4,3.1。1。5。6,7、4,4,3 1,2 4.5.5 11。1、1、5 11 2 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 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 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 有效处置的能力 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 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 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张春华。马恒,朱春玲,程绍伟,盛建国 马青波 周炜 何华,丰国炳.楼兰 陈昕.乔雅平 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武冰梅、张昊.潘刚 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冉平.刘传军 席永涛,吴君。李栗,王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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