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GB、50313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 2。3,5、4。2.1 1。2 3 4,2。2 1.4 3 1。1 5,6.7,4。4.3,1,2 4。5、5。11,1,1,5。11,2 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77号 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 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张春华,马恒,朱春玲。程绍伟,盛建国、马青波,周炜。何华.丰国炳 楼兰 陈昕,乔雅平.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武冰梅、张昊。潘刚、张小萍 张文才,马玉发,冉平,刘传军。席永涛。吴君.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