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 of,fire communication 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2、3,5,4、2 1、1 2,3,4 2 2 1。4 3,1,1,5。6.7 4.4。3 1,2.4。5。5,11。1.1。5,11、2.3.4 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 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 77号,的要求 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 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本规范修订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 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 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 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张春华。马恒 朱春玲 程绍伟.盛建国 马青波 周炜。何华,丰国炳、楼兰.陈昕,乔雅平,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 武冰梅 张昊.潘刚.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冉平 刘传军 席永涛,吴君 李栗、王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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