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 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GB.5031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实施日期 2013年10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3,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2,3,5.4.2,1、1.2,3,4 2.2.1,4,3、1 1,5.6,7、4.4。3、1,2.4.5 5、11、1,1。5,11、2 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 200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3月14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原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 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采纳了在消防实战中证明先进.有效的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修订是为了适应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形势,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跨区域救援 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 按照国家应急指挥体系的要求,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本规范修订后 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技术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调度指抨流程、规定了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等灭火救援实战应用的功能。明确了便于实施和操作的系统设备配备表。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技术构成。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统功能及其设计要求、系统的基础环境要求、系统通用设备和软件要求 系统设备配置要求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修改意见和相关资料奇至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吕欣驰,陈剑,张春华 马恒 朱春玲,程绍伟、盛建国,马青波 周炜.何华.丰国炳,楼兰 陈昕。乔雅平 陈春东、李宏文,成彦,主要审查人,金京涛,武冰梅 张昊 潘刚.张小萍,张文才,马玉发 冉平 刘传军.席永涛。吴君。李栗.王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