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5 12,1,消防无线通信网络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能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无线通信网,或加入公安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并在系统中设置消防分调度台和一定数量的独立编队 通话组.建立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网。2 省。自治区,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应有跨区域联合作战指挥通信的能。地区 州 盟,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应有全地区,州,盟。灭火救援指挥通信的能力,3、城市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应能保障城市消防辖区覆盖通信、现场指挥通信.灭火救援战斗通信,4.应能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技术故障造成大范围通信中断时,通过卫星电话,短波电台等设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5 与地方专职消防队等其他灭火救援力量在灾害事故现场的协同通信时。应临时配发参战指挥员无线电台 加入现场指挥网内通信,参战队数量很大时,应另行组建现场协同通信网.6,参与灭火救援联合作战时,应能保持独立的消防通信体系、消防指挥员,联络员,加入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单位的通信网、7,在无线电通信盲区,可通过移动通信基站.采用通信中继等方式,保证无线通信不间断,8 在地铁、隧道,地下室等地下空间内 可采用地下无线中继等方式,实现无线通信、5,12.2。城市消防无线通信网应由以下三级网组成。1、消防一级网,城市消防辖区覆盖网、适用于保障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和辖区消防站固定电台.车载电台之间的通信联络,在使用车载电台的条件下 可靠通信覆盖区不应小于城市辖区地理面积的80.2,消防二级网.现场指挥网。适用于保障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范围内各级消防指挥人员之间的通信联络,3,消防三级网,灭火救援战斗网,适用于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范围内各参战消防队内部的指挥员 战斗班班长、驾驶员.特勤抢险班战斗员之间的通信联络、5.12.3、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数据通信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能建立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移动数据通信链路。2.在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应能实现情报信息。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方案 现场灭火救援行动方案。指挥决策数据等信息的查询 传输,3、通过公网进行数据通信时应具有移动接入安全措施、4 数据通信的传输速率。误码率等应能满足灭火救援作战指挥的需求.5,12 4、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工作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能充分利用消防专用频率组网.2、应能根据需求和当地情况申请背景噪声小 传输特性好,不与民用大功率发射设备同频段的民用频率,3、消防跨区域联合作战通信专用频点不得设任何控制信令,4.每个消防站应有一个专用信道 或通过无支援关系消防站的频率复用,达到每个消防站有一个专用信道,5,无线电台的预置信道数量不应小于16 5.12.5、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设备的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1.发射机的最大输出功率,固定天线的架设高度应符合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2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筑物周边200m范围内。不宜有大功率无线发射设备和能够产生强电磁场的电气设备.3。通信基站应有防雷与接地设施,5。12。6。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通信天线杆塔的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设置永久性无线通信天线杆塔、距离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较远的消防站也应设永久性天线杆塔、2、通信天线杆塔的天线平台应设高度不低于1、20m的栏杆,塔身应设检修爬梯和安全护栏 塔身较高时应加设休息平台,3、通信天线杆塔设计应按照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最不利的组合考虑、